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方案11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方案1为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工作,落实“政府出一点、群众投一点、社会帮一点”工作方式,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xx村“共同缔造”奖补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全村“三区一带”发展规划,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为根本路径,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最大程度调动群众参与热情,持续打造好“六院一路一场一业”,为全县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贡献xx力量。
二、奖补内容
(一)水泥奖补
先完成院落面上环境整治(拆除废旧建筑,完成垃圾清理、公共花园建设等),筹备齐所需砂石等物资,经村“尖刀班”验收后,再发放水泥,具体标准如下:
1、院落路:路面设计厚度8-10公分、宽度2.5-3米;每平方奖补80斤水泥。
2、入户路:以石板为主要材料,宽度为80厘米,每3米奖补1袋水泥。
3、公共花园:以石砌或砖砌为主,每2米奖补1袋水泥。
4、排水排污及其它设施按实际需要奖补。
(二)工人工资奖补
对参与花果庭院建设意愿强烈,但缺少劳动力,请托村“共同缔造”施工队实施花池、文化墙建设的农户,可申请施工人员工资奖补,具体要求及标准如下:
1、享受施工人员工资奖补的农户必须是利用村“共同缔造”施工队实施环境改造的农户。
2、施工队人员工资经村委会、农户、施工人员三方协商一致后,村委会奖补一部分,农户自付一部分。
3、私人院坝、院落路、入户路等水泥硬化路面不享受工资奖补。
(三)太阳能路灯奖补
按照“谁积极,谁受益”原则,对群众参与积极性高,环境整治成效显著的院落,村“尖刀班”将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分步骤实施太阳能路灯奖补,具体要求及标准如下:
1、环境整体改造完成度高,院落内破旧废弃建筑完全拆除,房前屋后卫生清洁,农具摆放有序,花池风格较统一。
2、群众生活习惯好,不乱丢垃圾,乱堆杂物。
3、院落内邻里之间和谐相处,无矛盾纠纷。
4、路灯间隔原则上30至50米,可根据地形地势及群众方便度灵活调整。
三、其他说明
1、受资金及其他条件限制,根据xx村总体发展规划,本方案优先适用于村四至七组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带,其他各组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实施。
2、工人工资奖补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路灯奖补在2年内分步完成。
3、考虑村民财力物力的承受度,对路长在200米以上的院落路不实施水泥奖补,后期通过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实施。
以上具体事宜解释权归xx村村委会。
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方案2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建村〔20xx〕xx号),有序推进我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结合《xx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办字〔20xx〕xx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结合我省正在大力推进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农村自然村为基本单元,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为工作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共同缔造”活动,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农村人居环境,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体、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二、工作内容
一是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等方式,开展基层协商、了解群众需求,共谋人居环境突出问题解决方案;二是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共同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动员各方贡献力量,共建美好人居环境;三是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通过商议拟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共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成果;四是在县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建立“共同缔造”活动评价机制,定期不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反馈,共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实效;五是通过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共享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成果。
三、组织协调
(一)明确工作载体。在农村自然村以人居环境整治等为载体,从危房改造、垃圾污水治理、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美化村容村貌、保护传统村落等工作入手,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注意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从房前屋后的小事实事和长效管护的点点滴滴做起。
(二)加强组织领导。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开展督促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积极参与,确保有关工作落到实处。有关县(市、区)建立由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上倾斜支持“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村庄。乡镇作为工作主体,具体推进“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积极开展民主协商和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支持“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xx月xx日前,设区市要将年度工作计划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三)确定试点名单。根据各设区市推荐,在全省选择31个农村自然村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各试点村要因地制宜确定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具体切入点,探索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总结试点经验。
(四)做好培训宣传。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系统及乡镇、农村干部培训,帮助尽快掌握、灵活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及乡镇、农村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形成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氛围。
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方案3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建设清洁宜居、环境优美、产业突出、生活和谐的美丽家园,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规划布局美、配套完善居住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发展产业生活美、乡风文明风尚美”为目标,按照“规划引领、产业带动、生态宜居、生活富裕、全民参与 ……此处隐藏34086个字……居”创建,组织群众参与移风易俗、垃圾分类、公共事务管理,破除厚葬薄养、人情攀比、舌尖浪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五是共同缔造和谐家园。通过建立干部“户户走到”“结对包保”工作机制,固定议事恳谈日,全面掌握群众矛盾诉求。以雪亮工程、微视频平台建设为依托,建立公共场所智能监控,规范群众文明言行。六是共同缔造幸福家园。通过坚持月走访、季普查,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确保全村群众无返贫现象发生。加强水、电、路、网、寄递物流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村“两委”服务群众质量、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传承优秀家规家训、弘扬乡风文明、讲好身边故事等,共同缔造幸福家园。
(五)深入开展“以奖代补”撬动工作。各乡镇科学制定“以奖代补”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村“两委”细化“以奖代补”操作流程、兑现标准和管理方式,对村级公共设施建设、环境整治、房屋改造等建设实行“以奖代补”,组织动员市场主体、个体工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投资投劳,着力撬动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美好家园建设,形成各方资源汇聚、群众充分参与的有效机制。
(六)深入开展“能人大户”回归工作。吸引外地创业成功人士、乡贤能人大户回归,充分利用乡贤能人示范带动引领作用,用他们的先进理念、社会资源、建设资本等优势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工作中,带领农民发展致富,用他们的行动来深化共同缔造成果。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定村(xx月底前)。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审、部门研判、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建设示范村名单,实行试点先行、全面铺开的原则。
(二)推进实施(xx月底前)。各乡镇积极组织动员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六个家园建设、村级事务日常管理等工作中,创新探讨工作机制,践行共同缔造理念,对标对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形成实实在在的共同缔造成果。
(三)评估验收(xx月底前)。采取“村申报、乡镇自查、县级验收、逐级核验”方式进行评估。12月初,试点示范村要完成自查;xx月xx日前,由村向所在乡镇申请并完成核验;12月底前,县级完成验收。
(四)建章立制(长期坚持)。各乡镇要加快工作进度,强化项目管理,营造浓厚氛围,总结特色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深化建设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共同缔造工作专班,负责指导、协调、督办、试点创建等工作。每个村实行“一个试点一名县级领导挂帅、一个部门包保、一个专班蹲点主抓、一套实施方案推进”的工作机制。各领办县级领导要亲临一线、亲自安排、亲自指挥、亲自督导;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和优势,出台配套政策和措施,促进试点工作开展;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二)强化创建体系。把党的领导贯穿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健全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的基层党组织体系,使党的主张和政府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统筹政府、社会、企业、群众多方力量,着力建设完整的村(社区)环境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营造持久稳定的村(社区)归属感、认同感。
(三)强化政策保障。建立“政府+投融资平台+金融机构+市场主体”多元投入机制,整合乡村建设、农田水利、土地开发、生态补偿、农村道路、安全饮水、生态治理、危房改造等项目资金,对想干、愿干、干得好的村实行“以奖代补”
(四)强化培训宣传。利用党校、干部培训基地等阵地,分层分类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工作专班等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对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指导,强化跟踪问效,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加大宣传力度,挖掘先进典型,讲好共建共治共享生动故事,为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方案11一、背景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阶段,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关键要落实到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上。“十四五”期间,各级政府要把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作为提升民生福祉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全面彰显共同缔造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好“新要求、新理念、新办法”组合拳,真正解决居住群体“急难愁盼”,使保障性住房小区成为共同缔造的“和谐社区·幸福家园”。
二、目的
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体育局、省供销社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扩大范围、提升创建标准,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发动群众共建、共谋、共管、共评为重点,以形成“环境我来管,实事我来办,有难我来帮,歪风我来治”的良好氛围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区后续管理水平,确保保障对象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有效提升。
三、举措
成立xx县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和xx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负责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考核等相关工作,保证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重点
一是以水、电、气、暖、通讯、有线电视等为重点,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合理建设无障碍设施,确保小区道路与城镇道路充分街接,满足入住基本需求;
二是以社区管理、医疗、教育、养老、社区服务、文体、商业、金融等为重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满足生活基本需求;
三是以消防、治安、安防、园林绿化为重点,完善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安居、宜居水平;
四是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失业人员、困难群体、新生劳动力离退休人员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为重点,健全保障房小区社区化管理体系,实现社会化物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社区公益服务、志愿者服务、群众性互助服务活动,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向小区全覆盖。
五、目标任务
到20xx年底,在我县建成入住的保障性住房小区范围内开展创建活动。创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省级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
六、创建标准
(一)市政设施完善
(二)服务设施到位
(三)“四化”要求达标(1.社区美化要求。2.社区净化要求。3.社区绿化要求。4.社区亮化要求)
(四)服务功能完备
(五)管理队伍健全
(六)服务对象满意